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 查询系统
          • 姓名
            身份证号
            证书编号
            级别
                 
          · 关于“全国城市
          · 关于2018年下半
          · 关于2018年全国
          · 关于 “全国轨道
            分数查询
            姓名
            身份证号
            级别
                 
          • >>政策法规 - 立法法规
          • 当前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
          • 《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送审稿)》
          • 时间:2011-10-27  点击次数:7786关闭本页] 字体大小[
          • 法律之星北京消息: 北京市将出台法规,禁止在地铁等轨道交通的车站内或列车上乞讨、卖艺、吸烟、躺卧等危害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送审稿)》昨天起在市政府网站首都之窗上征询市民意见。
              
              《办法(送审稿)》规定,因当事人自身健康原因或者故意、重大过失造成伤亡的,运营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造成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经济损失的,运营单位可依法要求当事人进行赔偿。

            《办法(送审稿)》明确禁止多种危害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包括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在车站出入口、车站和列车内乞讨、卖艺、吸烟、躺卧、擅自销售物品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上一条:【北京首部轨道交通安全法将出台 要建立专门应急队伍
          • 下一条:【厦出台政策治堵 今后私家车可将车停机关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