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关于遗失、信息错误及更换资质证书的有关通知
各地考试及培训中心:
为了做好证书遗失、信息错误及更换资质证书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证须知:
(一)各地考试及培训中心在报考期间严格按照中国轨道交通联合会培训部统一核发的资料汇编严格审查考生信息,若由于信息填写错误所造成的认证信息错误,由考试及培训中心自行负责。
(二)若由于证书信息错误,需要更换证书的学员,于所在城市的全国轨道交通考试及培训中心进行提交资料并将原信息错误的证书一并上交。
(三)如有考生证书丢失、损坏需重新进行申领补发,请于所在城市的全国轨道交通考试及培训中心进行提交书面证明材料,经审核提交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资质认证办公室。
如有上述问题,需缴纳证书工本费100元。
特此通知
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资质认证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