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下半年“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资质认证”考试工作安排的
通知
各地考试及培训中心:
为了做好“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资质认证”工作,经研究拟定于2017年12月10日(星期日)举行2017年下半年度全国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目的及原则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参照国际惯例,探索建立符合我国轨道交通业发展需要和满足该行业管理人员需求的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资质培训认证考试体系,促进轨道交通从业人员业务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我国城市轨道业的发展。
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资质认证专业培训考试按照国办发[2007]73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实施,严肃考风考纪,并采取全国统一报名、统一收费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认证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考试条件
严格按照中国轨道交通联合会培训部统一核发的资料汇编确认各科目报考条件。
三、培训及辅导
各地考试及培训中心可按照我培训部颁布的教学辅导大纲对准备参加考试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辅导,保证培训辅导的重点和质量。培训和辅导应遵循自愿参加的原则,各地培训点不能强制要求报考人员参加培训和辅导。
四、考试方式
考试以闭卷笔试答题方式进行。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收费标准
(一)2017年12月10日(星期日)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资质认证全国统一考试由各地授权考试及培训中心统一报名。报名时间:9月10 日至11月10日前,考试资格确认同时进行。在规定日期内考生可到中国轨道交通联合会培训部指定的当地考试或培训点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逾期未办理报考资格确认者不能参加考试。
(二)确认报考资格时,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生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资质认证考试报名表》,并交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红底彩色证件照3张(用于报名表、准考证和资质证书,经考试不合格者照片不予退还)。证件不全或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
(三)考生报考资格被确认后,应交纳考试费300元及认证费100元;因故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所交考试费不予退还,认证费退还考生。
(四)其他有关事项,请考生随时关注中国轨道交通教育认证网站公布的信息。
六、考试科目及内容
考试科目:
城市轨道运营管理师(助理级、中级、高级)
每科满分为150分,90分以上为合格。
考试内容:主要依据中国轨道交通联合会培训部指定培训教材,教材可到我培训部指定的各地考试及培训点购买。
七、考试时间:
2017年12月10日(星期日) 上午:9:00—12:00
八、资质证书的领取由各地培训中心负责通知。各地考试及培训中心咨询电话可通过中国轨道交通教育认证网站查询。
九、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资质认证考试投诉方式:chmetro@163.vip.com。
特此通知
中国轨道交通联合会培训部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