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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轨道交通安全质量 将建四级预警制度
          • 时间:2015-11-27  点击次数:6119关闭本页] 字体大小[
          •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自2011年二季度起至2015年年底,对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开展安全质量状态评估。获悉,根据评估结果,将建立起四级预警制度。

              据了解,评估机构将对每个标段和参建单位的安全质量状况进行整体评价并分别提出黄色、红色预警。市住建委将依据评估成果,开展差别化监管。被提出黄色预警的标段,列入重点监管范围;被提出红色预警的标段,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在全市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并列入重点监管范围;

                  对一年内两次提出红色预警的标段,建议撤换项目负责人,并与招投标市场联动,依法暂扣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1至3个月或暂停相应时间的投标资格,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暂停其相应时间的投标资格;对预警标段较多的线路,约谈建设单位负责人并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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