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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2015年上半年“城市轨道运营管理师资质认证”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 时间:2015-03-15  点击次数:7107关闭本页] 字体大小[
          • 中轨培函[2015]第03

             

            关于2015年上半年“城市轨道运营管理师资质认证”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地考试及培训中心

            为了做好“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资质认证”工作,经研究拟定于2015年6月7日(星期日)举行2015上半年度全国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目的及原则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参照国际惯例,探索建立符合我国轨道交通业发展需要和满足该行业管理人员需求的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资质培训认证考试体系,促进轨道交通从业人员业务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我国城市轨道业的发展。

            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资质认证专业培训考试按照国办发[2007]73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实施,严肃考风考纪,并采取全国统一报名、统一收费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证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考试条件
              严格按照中国轨道交通联合会培训部统一核发的资料汇编确认各科目报考条件。

            三、培训及辅导
              各地考试及培训中心可按照我培训部颁布的教学辅导大纲对准备参加考试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辅导,保证培训辅导的重点和质量。
              培训和辅导应遵循自愿参加的原则。
              四、考试方式
              考试以闭卷笔试答题方式进行。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收费标准
              (一)2015年6月7日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资质认证全国统一考试由各地授权考试及培训中心统一报名。报名时间:3月10 日至430,考试资格确认同时进行。在规定日期内考生可到中国轨道交通联合会培训部指定的当地考试或培训点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逾期未办理报考资格确认者不能参加考试。
              (二)确认报考资格时,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生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资质认证考试报名表》,并交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底彩色证件照4张(用于报名表、准考证和资质证书,经考试不合格者照片不予退还)。证件不全或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
              (三)考生报考资格被确认后,应交纳考试费300元;因故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四)其他有关事项,请考生随时关注中国轨道交通教育认证网站公布的信息。
              六、考试科目及内容 
              考试科目:

            全国城市轨道运营管理师(助师级)

            高级调度员

            高级客运员

            每科满分为150分,90分以上为合格。
              考试内容:主要依据中国轨道交通联合会培训部指定教材,教材可到我培训部指定的各地考试及培训点购买。
              七、考试时间:

            2015年6月7日(星期日)  上午:9:00—12:00  

            八、资质证书的领取由各地培训中心负责通知,确认考试通过的考生需交纳认证费100元。各地考试及培训中心咨询电话可通过中国轨道交通教育认证网站查询。
              九、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资质认证考试投诉方式chmetro@126.com
              特此通知

                                          

                                           中国轨道交通联合会培训部

                                                 二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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